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总结是全面回顾和系统评估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情况的重要载体。它不仅是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体现,更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谋划未来的关键环节。通过系统梳理过去一阶段的工作,人大工作总结旨在彰显制度优势,促进依法履职,提升治理效能。本文将精选数篇《人大工作总结》范文,从不同侧重点和写作风格出发,为读者提供详尽、具体的参考借鉴。
篇一:《人大工作总结》

扎实履职尽责 奋力担当作为——某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总结
本届人大常委会自履职以来,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本届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常委会把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党中央的最新指示精神,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主动汇报。 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涉及人大工作的重要会议、重大立法、重要监督事项、重大人事任免,以及其他需要党委决策的重大问题,均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对党委的指示批示,坚决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 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会议定期研究部署人大重点工作,对常委会会议议题、主任会议议题进行前置研究,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的共同行动。通过党组的领导,确保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性、原则性、规范性。
-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人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大工作队伍。
二、注重立法引领,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立法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本届常委会紧密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以高质量立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科学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围绕地方发展战略、重点领域改革、民生保障等,精心编制并严格执行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保立法工作有章可循、重点突出。
- 突出地方特色,完善法规体系。 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社会治理等地方特色领域,制定或修订了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符合地方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例如,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规范了市容环境秩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加大了对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制定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为城市文脉传承提供了法治支撑。
- 严格立法程序,提升立法质量。 坚持民主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立法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加强对法规草案的论证评估,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法规实施后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修改建议,不断完善地方法规体系。
- 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其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强化监督实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监督是人大常委会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本届常委会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 围绕中心大局,聚焦经济运行。 紧扣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经济发展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决算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对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监督,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 回应群众关切,关注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例如,对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情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和审议,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
- 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组织开展对特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案件,加强监督,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监督形式。特别是在专题询问方面,通过提出尖锐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被监督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将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交由“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并跟踪督办,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四、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发展大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本届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 搭建履职平台,丰富代表活动。 完善代表联络站(室)建设,使其成为代表联系群众、收集民意、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定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代表参加常委会各项会议、列席主任会议,保障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 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代表能力。 针对新一届代表,及时组织履职培训班,系统讲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法律法规知识、议案建议撰写技巧等内容,帮助代表尽快熟悉职责、掌握履职方法。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代表的专业素质和履职水平。
- 健全服务保障,激发代表活力。 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实效。通过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常委会听取办理情况报告、代表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议案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方便代表随时随地听取民意。
- 强化代表管理,激发履职动力。 健全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引导代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对代表提出表扬和激励机制,对优秀代表进行宣传表彰,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本届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工作现代化。
- 优化工作机制,提高议事效率。 健全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委会会议等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完善议题生成机制,确保议题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无纸化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民意、了解民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发挥机关作用。 加强人大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工作者队伍。优化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 深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及时报道人大履职成效,增进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立法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精细化水平,部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对一些难点问题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监督的刚性有待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代表之家(站)的活动形式和内容有待创新;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持续提升,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本届人大常委会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用新思想指导新实践。 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聚焦地方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聚焦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民生热点、发展难点,综合运用各项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推动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切实发挥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努力打造“四个机关”,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
篇二:《人大工作总结》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某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过去的一阶段,某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聚焦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在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我们始终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精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独特的智慧和力量。
第一部分:回顾与思考——人大工作的新进展与新探索
过去的履职期间,区人大常委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在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路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
一、强化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筑牢政治根基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最高政治原则,始终与区委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 政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建立健全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确保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通过组织专题研讨、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引导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深悟透,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规范化。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凡涉及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均事先向区委请示报告;凡是区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并及时转化为人大决议决定。通过规范化的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区委的统一领导之下。
- 党建引领履职深入化。 积极探索“党建+人大”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人大履职深度融合。在代表联络站(室)设立党小组,发挥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代表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监督工作方面走在前、作表率。通过党建引领,提升了人大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聚焦发展需求,健全完善地方立法体系
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和治理需要,积极发挥地方立法主导作用,确保良法善治。
-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坚持“小切口、大纵深”的立法思路,围绕区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制并动态调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尤其在城乡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集中力量推动立法进程。
- 民主立法,开门问策。 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基层代表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确保立法过程民主、公开、透明。特别是在涉及民生福祉的立法项目中,深入社区、企业、乡村开展调研,充分吸纳民意。
- 协同立法,提升效能。 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周边区市人大的立法协作,借鉴先进经验,共同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相关法规的制定。对已出台的法规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确保地方法规体系的时代性和适用性。
三、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和权威性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 预算监督精细化。 探索实施全口径、全过程预算监督,对区政府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进行全链条监督。引入专业机构对重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推动公共财政资金更加高效、透明运行。
- 执法检查常态化深入化。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例如,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组织代表深入一线检查,并通过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执法检查结束后,常委会及时听取并审议检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并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 专题询问直面问题。 坚持把专题询问作为增强监督刚性的重要手段。选取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例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等,邀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限期提出整改方案。通过询问,有力推动了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健全完善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所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督促相关部门纠正,维护法治统一。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凝聚全过程人民民主合力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 完善代表联络服务保障体系。 优化代表联络站(室)功能,将其打造成为代表学习交流、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推行“一站一特色”建设,结合各自区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推行“面对面”办理,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协商,提升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
-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机制。 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联系群众模式。开设“代表直通车”微信小程序,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向代表反映问题。组织代表定期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开展民情恳谈、政策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 针对不同界别、不同层次代表的特点,分批次、分专题组织代表培训,重点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开展有效监督、参与议事决策的能力。鼓励和支持代表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培训和考察学习,拓宽视野、增长才干。
- 注重代表履职成果转化。 对代表提出的高质量议案建议,及时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加强跟踪督办。对代表在调研视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决议决定等形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常委会履职水平
以“四个机关”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为高效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 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人大工作实务、调查研究方法等,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 优化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健全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行无纸化办公、信息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会议议题的前期调研和论证,确保议题的成熟度和可行性。
- 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工作队伍。
-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区属媒体平台,多角度、多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取得的成效,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好声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部分:问题与挑战——持续改进的着力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人大工作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 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部分监督工作仍停留在面上,对一些深层次、隐蔽性问题的揭示和解决力度不足。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等跟踪问效机制有待强化。
- 立法质量仍需精益求精。 尽管在地方立法方面取得了进展,但部分法规的可操作性、前瞻性仍有提升空间。在立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回应多元诉求,是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
- 代表作用发挥的均衡性不足。 少数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或未能充分利用履职平台和渠道。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仍存在提高空间,如何引导代表从“提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是一个长期任务。
- 人大机关建设仍需加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机关干部在专业能力、创新意识、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特别是如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人大工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部分:展望与部署——未来工作的重点方向
面向未来,区人大常委会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 聚焦高质量发展,在经济监督上持续发力。 紧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对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监督。创新预算绩效监督模式,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 厚植民生福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持续加力。 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生态环保等民生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使政府决策更贴近民意。
- 深化法治建设,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持续用力。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
- 激发代表活力,在服务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持续聚力。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加强代表培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推进代表联络站(室)提档升级,使其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民主议事厅”。
- 强化自身建设,在打造“四个机关”上持续努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常委会及机关的政治站位、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创新,运用科技赋能,推动人大工作现代化。
我们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三:《人大工作总结》
深耕民意 厚植法治——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报告(以代表工作和法治建设为核心)
本届市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重心放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和促进全市法治建设上。我们深耕民意,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渠道听取和回应群众呼声;我们厚植法治,以高质量的立法、有力的监督和精准的备案审查,为城市发展和人民幸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前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核心在于人民当家作主。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职责。本报告将聚焦我们在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和加强法治建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和强大生命力。
第一章:激活源头活水——以代表工作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
代表是人民的代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本届常委会将代表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全方位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实效,让人民群众的声音更好地汇入决策主流。
一、构建多元化代表联系群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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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站”联动,打造群众“微型议事厅”。
- 优化代表联络站(室)功能定位。 坚持以“群众有呼声,代表有回应”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市代表联络站(室)的建设和运行水平。明确联络站的接待群众、收集民意、政策宣讲、矛盾调解等多功能定位。
- 推行“主题接待日”和“片区联动”模式。 定期组织代表到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围绕某一民生热点或社会关切问题,集中听取群众意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跨层级的代表联络片区,实现资源共享、问题联办,提升解决问题的效率。
- 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建立健全代表线上联络平台,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代表与群众即时互动、信息共享的“智慧人大”模式。线下定期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入户走访、社区议事会等活动,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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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民意直达渠道,提升意见建议质量。
- 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征集筛选机制。 建立“一事一议”和“常议常新”相结合的民意征集模式,既要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征集,也要鼓励代表在日常履职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对代表建议进行前期论证和评估,提高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 推行“双向建议”和“捆绑建议”。 鼓励代表针对同一类问题或同一区域问题,形成联合建议,增强建议的分量和影响力。探索将一些经过充分调研、具有较高质量的建议,直接转化为常委会的审议议题或督办重点。
-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监督。 实行“交办—承办—反馈—督办—评价”全链条闭环管理。定期召开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协商,听取承办单位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建议,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媒体进行监督评价,并适时开展代表满意度测评,将办理结果与代表履职考核挂钩。
二、优化代表履职保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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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代表综合素质。
- 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 针对新任代表、连任代表、不同界别代表的特点和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系统培训。新任代表侧重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法律法规基础、履职基本技能的培训;连任代表侧重于专业知识、深度调研、议政议案撰写等能力的提升。
- 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 采取专题讲座、实地考察、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邀请资深专家、先进模范代表现身说法,分享履职经验。定期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 建立代表履职档案。 详细记录代表参加活动、提出建议、联系群众等情况,作为评价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依据,并与代表评优评先、连任推荐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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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履职服务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 完善知情知政保障机制。 定期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改革举措和民生工程进展。通过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人大工作动态、会议议程、审议结果等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 提供履职专业支撑。 设立代表履职咨询服务热线,配备专业人员解答代表履职疑问。建立专家智库,为代表调研、撰写建议提供专业支持。
- 落实履职经费保障。 规范代表履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代表在开展调研视察、参加会议、联系群众等活动中得到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章:法治之光普照——以高质量法治建设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本届常委会将法治建设作为核心任务,通过立法、监督、决定和备案审查等多种途径,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以良法促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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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立法精准度。
- 围绕城市发展战略,突出地方特色立法。 紧扣城市更新、数字经济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修改一批地方性法规。例如,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出台了专门的条例,对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公共设施等进行细化规范。
-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城市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法规形式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例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业主权利义务、资金筹措等问题,制定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并上升为法规。
- 加强立法后评估和法规清理。 定期对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发现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确保地方法规体系的动态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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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量。
- 深化“开门立法”,扩大公众参与。 完善立法论证、听证、咨询制度,畅通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立法基地、立法联系点等平台,直接听取基层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
- 加强立法技术规范。 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注重法规的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引入法学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立法论证和文本起草,提升法规文本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 强化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其与上位法不抵触、与同级法规相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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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实施。
- 聚焦民生热点,提升执法检查实效。 每年选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例如,针对《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深入企业、社区、河流进行实地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 创新执法检查方式。 探索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的穿透力和客观性。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 执法检查结束后,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常委会审议,并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建立销号制度,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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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 听取审议“两院”工作报告。 每年定期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两院”在案件审理、检察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职。
- 开展个案监督和专项监督。 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个案,适时开展监督,督促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执行难、减刑假释不规范等,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制度完善。
- 健全司法机关向人大报告备案制度。 规范司法机关向人大报告特定工作或重大事项的制度,增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
三、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机制,服务中心大局
- 规范决定程序,确保科学民主。
- 明确重大事项范围。 依法确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条件,确保决定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和地方发展实际。
- 健全决策论证机制。 对拟提请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风险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 强化决定执行监督。 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评估,确保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第三章:持续发力,迎接挑战——未来展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例如,代表履职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在回应新业态新模式方面仍需探索;监督的刚性仍需进一步增强等。
展望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我们将持续深化代表工作,拓展代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度和深度;我们将继续强化法治建设,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我们将以永不懈怠的奋斗姿态,奋力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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